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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董事大会的决定起草并印制董事会文件。
二、负责董事大会的会务工作。形成书面决议,会议记录及存档等工作。
三、负责董事会与学校及校内有关部门之间、董事会与董事单位及各位董事之间、学校与董事单位及各位董事之间的联络和有关通讯工作。
四、根据董事会、董事及董事单位的提议和建议整理董事会议议案、提交董事会领导及有关会议审议。
五、负责来校董事和董事单位代表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向有关单位或人士解释董事会章程,介绍董事会工作情况。
七、负责董事会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新闻发布工作。
八、编印董事会会刊电子版并寄送各董事和董事单位,及时向董事介绍学校进展和董事会工作情况。
九、编撰董事会年度报告,负责董事会文件的整理归档和汇编。
十、搜集相关部门(各专项工作委员会)文件,编撰董事长报告。
会议记录
第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记录。会议记录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出席董事的姓名以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3)会议议程;
4)董事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6)其他应当在会议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二条 会议记录应记载与会董事对会议议程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等情况。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第三条 每次会议记录均应以会议纪要形式如实记载议事结果,并将会议纪要送发各位董事。
